柯城区教育局2020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02 18:05 栏目:政务公开 发布单位:柯城区教育局 点击量:3407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将具体要求和方法公布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事项

(一)招生园所:教工、新华、机关、实验、玉龙五所公办幼儿园(不含分园)。

(二)招生年段:小班。

(三)招生计划:

1.教工幼儿园计划招收5个班。

2.新华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班。

3.机关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班。

4.实验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班。

5.玉龙幼儿园计划招收2个班(大班毕业2个班)。

(四)报名对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报名对象必须是2020年4月30日前具有柯城区以下区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幼儿:信安街道、府山街道、荷花街道、白云街道、新新街道、双港街道(双港社区、美港社区、欣港社区、西港社区、双水桥社区、锦绣社区、落马桥村、陈家圩村、黄头街村、五湖村)。

(五)报名方法:柯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2020年网上报名时间:6月11日(周四)至6月13日(周六)8:30-24:00。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家长通过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下载浙里办APP进行柯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注册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

(六)录取方法:每所公办园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幼儿人数若未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幼儿人数若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则根据幼儿的出生年月按年龄从大到小录取。网上预录取后,录取和未被录取信息将通过注册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接到录取通知后持幼儿户口簿和家长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可自主选择到集体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注意事项

(一)一名幼儿最多只能报一所公办幼儿园,不得重复报名。

(二)录取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提前登记、预报名无效,录取与报名的时间早晚无关,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得补报。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将体检结果报幼儿园存档。

(五)已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含放弃录取),不得再被其他公办园分园及银河幼儿园重复录取。

(六)政策优待生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要求和保障

(一)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二)各公办幼儿园在网上报名期间同时开展线下咨询服务,具体安排见附件2。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咨询的组织、安全、传染性疾病防控等工作,64日前,将招生咨询工作的安全预案报安全科。

(三)参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招生监督电话:3032311。

四、其他幼儿园招生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他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自主招生。具体招生事项可咨询幼儿园,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年柯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年柯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报名咨询安排表

3.2020年柯城区省二级及以上(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3.doc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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