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的指导意见》(浙财科教〔2018〕4号)和《关于修订柯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柯教〔2019〕189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11月对全区43所民办幼儿园和1所部队办幼儿园进行2024学年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事项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公示时间:11月27日至12月3日。
4.公示联系电话:3032311; 3028683
附件:2024年柯城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情况表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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